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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秀區檢察院共辦理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案件46件47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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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 2019 年 8 月 16 日 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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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年以來,青秀區檢察院扎實推進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落實,積極融入社會治理,提升司法辦案質效,有效化解矛盾,努力實現最佳的法律效果、政治效果、社會效果。截至8月1日,共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辦理案件46件47人。
“感謝檢察官給我認罪認罰的機會,今后我將認真改過自新!”今年1月25日,青秀區檢察院適用認罪認罰速裁程序審理了一起盜竊案,被告人梁某某當庭因犯盜竊罪被法院判處拘役四個月,并處罰金人民幣兩千元。
2018年10月29日3時許,被告人梁某某在青秀區某酒吧大廳,趁被害人溫某不注意,將放在溫某身邊的一部玫瑰金色蘋果手機盜走。經鑒定,涉案手機案發時價值2750元。案發后,梁某某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,并把盜取的手機歸還溫某,悔罪態度明顯。承辦檢察官審查后認為該案事實清楚,證據充分,梁某某自愿認罪如實供述,符合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條件。于是,承辦檢察官依法訊問了梁某某,并向其闡釋了認罪認罰從寬制度,提出量刑建議,充分聽取梁某某及值班律師意見。梁某某對指控的犯罪事實無異議,愿意接受法律的懲罰,在值班律師的見證下,簽署了認罪認罰具結書。今年1月25日,該案開庭審理,被告人梁某某認罪認罰,對指控的犯罪事實、罪名、量刑建議均表示認可,從宣布開庭到宣判用時不到5分鐘,極大提高了案件審理的質量與效率。
在今年受理的案件中,青秀區檢察院還辦理了多起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危險駕駛案,取得良好效果。“我今后將引以為戒,開車不喝酒,喝酒不開車。”2019年7月16日,青秀區檢察院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,依法對龍某某危險駕駛罪一案作出不起訴決定。
2018年9月21日22時50分許,龍某某飲酒后駕駛小車途徑青秀區鳳凰嶺路某路段時,撞到正在施工作業的傅某某,導致傅某某受傷。發生事故后龍某某將車開往附近家中,同時將故事情況告訴家里保姆及丈夫等。保姆盧某受龍某某委托返回事故現場向值勤民警報告去向,同時丈夫周某用其手機向122指揮平臺報案。隨后民警找到龍某某,經血液鑒定龍某某涉嫌飲酒駕車,負事故全部責任。2018年11月14日,龍某某因涉嫌危險駕駛罪被取保候審。2019年3月18日本案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。受理本案后,承辦檢察官從化解矛盾,保證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統一的角度出發,依法履行權利告知程序,審查在案證據,認為龍某某犯罪情節輕微,在歸案后自愿認罪,事故發生后積極履行賠償,取得了被害人的諒解,符合新刑事訴訟法規定的認罪認罰構成要件,依法對龍某某作出不起訴決定。在辦理該起案件中,青秀區檢察院貫徹落實寬嚴相濟刑事政策,對龍某某作出不起訴決定,既達到了教育、懲治和預防犯罪目的,又節約司法資源,充分彰顯了法理中的情理。
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是節約司法資源、化解社會矛盾、減少社會對抗、促進社會和諧的重要落實方式和環節。下一步,青秀區檢察院將結合工作實際,繼續開展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有益嘗試和探索,為構建和諧社會、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作出應有貢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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